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档案专业委员会印章管理办法
为保障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档案专业委员会(简称省高档会)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保证高档会印章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高档会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制定如下办法。
1、省高档会印章必须严格保管使用好,使用印章时原则上需理事长签发,理事长不在时由指定的副理事长、秘书长签发。
2、省高档会印章仅用于高档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以及活动所产生的系列文件。
3、任何人不得未经省高档会领导签发而使用印章,否则将追究使用人和保管人的责任,并承担所造成的后果。
4、省高档会印章统一保存在秘书长单位,以方便印章的使用、管理和各项工作的执行。
6、附印章使用申请、签发表。
印章使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