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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档案专业委员会第一届理事会职责

2025年06月16日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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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长工作职责

1.理事长是省高档会的代表人,全面主持高档会的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章程》履行职权,开展学会赋予的各项工作。

3.主持召开理事会议和常务理事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情。

4.检查省档会做好各项工作,并组织省高档会部分代表开展各项科研、学术交流活动。

5.认真听取理事会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副理事长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章程》履行职权,开展学会赋予的各项工作。

2.协助理事长主持召开理事会议和常务理事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3.检查省档会做好各项工作,并组织省高档会部分代表开展各项科研、学术交流活动。

秘书长工作职责

1.协助理事长做好省高档会的规划、发展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主持召开理事长办公会议。

2.组织制定省高档会年度工作计划,起草工作总结和综合性措施方案,协调各方面关系,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

3.在理事长领导下,主持召开理事长办公会议。审定会议议题,起草会议决议,检查决议执行情况,必要时,向理事长提出相应措施方案。

4.协助理事长落实好档案学术项目论证、成果鉴定、论著论文评审。

5.协助理事长做好经费的预算、使用并向高档会做好年度财务报告。

6.管理和使用好高档会印章。

副秘书长工作职责

1.协助秘书长搞好省高档会的规划、发展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

2.协助秘书长组织制定高档会年度工作计划,起草工作总结和综合性措施方案,协调各方面关系,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

3.在理事长领导下,协助秘书长召开理事长办公会议。审定会议议题,起草会议决议,检查决议执行情况,必要时,向会长提出相应措施方案。

4.协助秘书长落实好档案学术项目论证、成果鉴定、论著论文评审。


常务理事工作职责

1.根据档案科技发展及国内外档案科技发展趋向,对高档会各时期学术活动的指导思想和重点提出咨询意见。

2.负责审议、协调高档会制定的学术活动规划或年度计划。

3.调查、研究开展学术活动方面的有关问题,向常务理事会提出报告或建议。

4.对拟提请常务理事会研究讨论的有关工作的重要报告和建议,提出初步意见。


理事工作职责

1.组织并鼓励会员参加学术活动,不断活跃思路,提高学术水平。

2.注意发现优秀档案科技人才和优秀论文,并向常务理事会推荐。

3.对拟提请常务理事会研究讨论的有关工作的重要报告和建议,提出初步意见。

4.检查、监督高档会学术活动计划的实施,并参与质量评估。

5.承办常务理事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附件3.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档案专业委员会第一届理事会议事规则

秘书处工作职责

1.在理事长领导下,贯彻执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完成理事长和理事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2.起草学会的有关文件、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条例以及有关建议和报告。

3.负责各种会议和活动的具体准备和组织工作。

4.管理专业委员会会费收缴、学会印鉴及档案工作。

5.负责专业委员会内外联系和协调工作。

6.负责论文评选的具体工作及获奖证书的制作发放工作。

7.负责学会科研规划课题立项、结题的事务工作及证书制作、发放工作。

8.做好理事长临时交办的有关工作。

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

1.常务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主持;特殊情况可由理事长委托副理事长或秘书长主持;

2.常务理事会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

3.常务理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各项提案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充分讨论,通过表决做出决定。

4.常务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与会时,须通过回执请假,并对提交的讨论文件提出书面意见。如会前未收到回函,则按"弃权"处理。

5.常务理事会会议后,应及时将会议纪要印发全体理事,并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及挂靠部门。

理事会工作职责

1.筹备理事代表大会,向大会报告高档会的工作,并执行大会决议。

2.代表各理事单位向有关部门报告工作,反映情况。

3.制定高档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决定接纳或取消理事会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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