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2日, 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联合签署,并以第30号令的形式发布实施《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教育部办公厅教办厅函[2013]11号文件特向部属高等学校转发此《规定》。《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国家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档案法规体系,加强档案管理领域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档案管理,深化依法治档进程,确保学校档案完整与安全,提高学校档案工作科学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性和针对性。
我校档案馆高度重视《规定》的学习与认知,在全馆、全校范围内展开多举措严要求贯彻落实《规定》的工作。首先在馆内组织学习《规定》,全面领会和正确把握《规定》的各项内容和精神实质。在档案馆网站主页挂接《规定》全文,采取全员集中专题业务学习、分组讨论等多种学习形式,使工作在学校档案管理第一线的全体职工进一步树立法制意识,严格工作纪律,规范个人行为,未雨绸缪,预防在先,堵塞违法违纪的漏洞。二是在全校范围内积极宣传《规定》,深化学校档案工作普法教育。充分利用学校档案工作平台—“中南档案群CSU”,号召全校兼职档案员深入细致地学习《规定》,增强各二级单位档案工作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管档的责任感。三是结合我校档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照《规定》里的14种违法违纪行为,认真检查我校档案管理是否规范、各项制度是否健全、档案安全保管措施是否到位、相应的防范机制是否严密、档案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得到及时纠正和查处等等,即查漏洞,纠隐患、补措施、并建章立制。四是加强检查监督,推动《规定》落实。加强对全校档案工作的检查与监督,将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加强档案执法,建立档案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严肃处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归档工作,确保各类档案归档的完整、及时。